南昌城市居民卫生费拟调至每户每月8元
南昌城市居民卫生费拟调至每户每月8元http://www.jxnews.com.cn 2006-08-03 09:31本报讯记者王若刚报道:昨日,南昌市就调整、新增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标准进行了听证。参加听证会的人大代表、政协委员及社会各界代表就3个新增收费项目和6个调整收费项目、标准进行听证讨论。
据了解,南昌市市容环境管理局建议对城市居民每户每月收取的3至4元的袋装垃圾费以及居民卫生费调整为每户每月10元均调整为8元,同时开始征收单位(包括全市行政、事业、企业)生活垃圾处理费,收取标准为每人每月1.5元,餐饮经营从业人员每人每月6元,并对暂住人口征收生活垃圾处理费,收费标准为每人每月3元。
来源: 大江网-新法制报
页:
[1]